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文件(以下简称文件)规定及教务处通知,能源与动力学院将开展2017级本科生优秀生转专业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 工作组成员
为确保转专业工作有序进行,我院拟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组,工作组成员:能源与动力学院教学副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各系教学主任、本科教务秘书和17级辅导员。
工作组联系人:徐老师;电话:84892064(本部)、52119864(江宁)
二、考核要求
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文件组织院内考核。
三、时间安排
1、4月16日-4月20日学生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相关材料(过程成绩单由学院按要求统一打印)递交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
2、4月22日-4月27日对申请转出学生组织考核,确定同意转出学生名单;
3、5月6日-5月17日对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组织考核,确定统一转入本院学生名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优秀生类)人数申报表 | ||||||
学院 | 专业(方向) | 该专业(方向) 一年级人数 | 可转出 | 可转入 | ||
所占比例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
能源与动力学院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197 | 35% | 69 | 12% | 24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66 | 35% | 23 | 12% | 8 | |
车辆工程 | 61 | 35% | 21 | 12%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