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动力学院2014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时间:2014-05-08作者: 审核: 来源:2能源与动力学院点击:20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文件

  字〔 2014 4



院字2014-04号文 2014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伟

成员:黄金泉、黄国平、郭海丁、张天宏、连文磊、赵万忠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温卫东

成员:王亚彤、崔海涛、谭慧俊

三、学院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学科/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成绩

招生总指标

直博、硕博、申请考核已用指标

可招指标

工程热物理

动力机械及工程

流体机械及工程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160

40

32

24

8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主要通过面试形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相关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能力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口语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准确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五、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审核以下内容:

 准考证;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资格审查时每位考生应缴纳复试费80元。

六、面试方法

1.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2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

3.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评分表》;

4.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各组面试结束后,要当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成绩表》,并由所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5.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6.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7.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①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②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导引下,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③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

七、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2.学院根据学院的考试录取招生指标数,按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总人数与考试录取招生指标数相等的原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报考的导师已录满,则通过双向选择调剂录取。

3.可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

4.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八、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5月13日(周二)

14:00-17:00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动力楼307

5月14日(周三)

8:00-14:00

学院组织面试

动力楼三层报告厅

519(周一)

上报拟录取名单

 

520(周二)

公示拟录取名单

学院网站

九、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动力楼(明故宫校区)

张光磊 025-84892280

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4年57

院字2014-04号文 2014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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