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工人函〔2014〕229号文件)和我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办法》(党组字〔2012〕13号),现将我校2014年度处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体在岗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和享受、保留待遇的相应级别干部。

二、填报内容及要求

自2014年开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内容已全部录入中组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信息系统》,工信部党组还将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事项报告的随机抽查核实和重点抽查核实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本次填报须认真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截止填报时的现状)。具体报告表见附件,填表要求详见报告表。(报告表为中组部2015年发布的新版报告表,请务必认真阅读后填写)

报告人须根据“填表须知”亲笔填写,书写要工整,并在封面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填写完毕后,将报告表密封于信封,同时在信封上签名后交所在院级党组织。

三、填报时间

各院级党组织于2015年3月13日前将本单位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收齐报送党委组织部(综合楼808室),电话:84892249。

附件: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详见OA办公网)



 

组织部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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