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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12作者: 审核: 来源:2能源与动力学院点击:497

各有关单位:

为秉承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结、俭朴、唯实、创新”之校风,激励在校师生创新思维,培养创新意识,弘扬创新文化,提高创新能力,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推荐条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设“问天”创新奖、“群星”创新奖和“青年学者”创新奖三类奖项。

(一)“问天”创新奖奖金总额为20万元,授予取得突出创新成就的在校教师。奖项设置为1~2项,也可设提名奖,每项奖金根据获奖项数确定。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获得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和产生显著影响;

2、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显著彰显创新文化和南航影响,以及创造重要社会效益。

(二)“群星”创新奖奖金总额为45万元,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各领域的创新。奖项设置如下:

创新大奖1~2项,奖金总额为10万元,每项奖金根据获奖项数确定。

创新奖10项,每项奖金为30000元。

提名奖10项,每项奖金为5000元。

为鼓励原创,奖励创新,“群星”创新奖将对未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的原创、确实具有潜力的创新将给予特别关注,以鼓励其获得更大的创新成果。

(三)“青年学者”创新奖奖金总额为5万元,授予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创新成绩突出的青年学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奖项设置为1~5项,每项奖金根据获奖项数确定。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创新奖的候选人通过以下方式推荐:

1、校内单位推荐;

2、所在学科或领域内两位教授专家联名推荐;

3、提名组成员直接推荐;

4、青年学者创新奖由校青年教授学术交流联谊会推荐。

(二)推荐方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表(见附件3),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评价材料。推荐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三)已获得2014年度创新奖奖励的创新成果不在2015年度创新奖评选范围。

(四)“问天”创新奖和“青年学者”创新奖不得兼报。

(五)所有推荐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推荐材料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创新奖评选工作分为推荐、提名和评审三个阶段。

(一)2015年9月18日前,提交推荐材料。

(二)2015年9月下旬,提名组对推荐材料进行提名,并将提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2015年10月中旬,专家组对提名材料进行评审。

(四)2015年10月下旬,公布获奖结果。

(五)2015年11月(拟定),颁奖。


四、其他

请各单位及专家积极组织推荐工作,于2015年9月18日前将候选人有关材料分别通过以下方式报送:

(一)校内单位推荐、专家联名推荐、校青年教授学术交流联谊会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outh@nuaa.edu.cn。

(二)由提名组成员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以下提名组成员:

俞向明 yuxm0510@126.com     学科门类:管理类   

单位:航天科工集团成都航天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刘灿铭 981835645@qq.com      学科门类:艺术类    

单位: 东南大学中国书法研究院

吉洪湖 jhhpe@nuaa.edu.cn      学科门类:工学类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

戴振东 zddai@nuaa.edu.cn      学科门类:工学类    

单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天学院

(三)所有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请报校团委(明故宫校区一食堂四楼或将军路校区艺术中心206b)。

联系人:校团委 沈晓海、方正 

电话:025-52119010/52119855


附件下载: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奖励办法

2、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推荐表




学生处 研究生院  教务处 科技部

团委 科协 发展联络部 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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