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字〔2024〕23号)要求,能源与动力学院将开展2026年常规类型转专业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张 悦
副组长:樊小杰
组 员:杨荣菲、尤超、庞淑伟、王春华、王源隆、张钦尧、王祎鹏、张书菡
工作组联系人:张书菡,电话:84892064(本部)、52119864(江宁)
二、接收条件及要求
1.申请对象:2024级、2025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2.申请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申请学生须完成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应修学分修读要求。我院专业属工科核心专业,对前期专业基础素养、课程功底连贯性要求较高,申请学生需学业基础扎实、课程修习状态良好:全程无课程不及格记录,补考、缓考、重修后及格课程可视为学业修习完成,且必修核心课程须一次性达标、无补考记录。
(3)特长专长要求:对转入专业有特别兴趣并获得一定成果的学生,成绩可适当放宽,综合表现考核合格。
(4)优先接收工科背景学生申请
(5)不接受有违纪处分记录的学生
三、转专业选拔和录取
1.接收计划
本次转专业各专业名额上限如下表:
序号 | 专业(大类/方向)名称 | 2024级 | 2025级 |
1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56 | / |
2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10 | 18 |
3 | 车辆工程 | 15 | 28 |
4 | 储能科学与工程 | 14 | 14 |
2.选拔流程及考核要求
(1)考核形式:由能源与动力学院负责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方式为专家组面试.
(2)考核内容:考察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专业认识、专家提问等环节。
(3)选拔原则:
a.本次选拔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评价方式。
b.综合评定由在校学业表现与现场面试考核两部分构成,分别按相应权重纳入综合总成绩评定。
c.结合学生学业情况及面试表现,按统一核算规则核定综合成绩,成绩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d.依据既定选拔名额,按照参评学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若综合成绩位次并列,参照在校必修课程学业表现进行顺位调剂;综合考核未达到基本合格水准的,不纳入遴选录取范围。
e.拟录取后还需对本学期成绩进行二次考核,成绩须满足无不及格课程记录且必修课程无补考的要求。
3. 申请材料
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包括加盖公章的成绩单、个人转专业申请书(申请原因及后期修读计划)、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面试时需要提交上述纸质版材料。
排名不满足学院发布的成绩要求的学生,须另外提供转入专业(方向)相关领域两名以上校内专家(至少一人为教授,并担任学术导师)的推荐信及证明其志趣专长的相关材料(包括获奖、鉴定证书、发表论文等)。
4.时间安排
(1)2026年5月14日8:00—5月20日17:00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2),并将申请书、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其他证明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文档以附件形式上传。
(2)2026年5月25日17:00前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同意转出学生名单;
(3)2026年5月26日—6月30日学院对申请转至本院学生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发布后,学院按照选拨原则,完成拟录取学生本学期学习情况的考核,确定转专业录取名单;
(5)教务处公布最终转专业录取名单,并完成学籍异动。学生自下学期起按转入专业培养。
四、其他事项
1. 转入学生需按新专业培养方案补修课程,若课程差异较大,需降级学习。
2. 录取后学生不得放弃资格,否则取消后续转专业申请资格。
附件2:
转专业操作手册—学生版.docx
能源与动力学院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