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

关于组织申报2024-2025学年学院特别奖学金、奖教金的通知

时间:2025-11-13作者:学工办 审核:樊小杰 来源:能源与动力学院点击:216


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在2024-2025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基础上,按照相关评审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4-2025学年“航心”奖学金奖教金、黎明奖学金、中国航发南方工业奖学金奖教金、博世华域领跑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未发表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具备爱校荣校和爱院荣院品质,未在公开场合发生有损学校、学院声誉及形象的行为,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学校、学院纪律处分;未违背学术诚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奖项设置

  

三、各奖项评选细则

(一)“航心”奖学金、奖教金,黎明奖学金,“南方工业”奖学金、奖教金

1.本科生评选条件(除进步奖):

1)获评当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

2)科创能力强且成果突出,当学年获得三级乙等及以上竞赛二等奖、承担院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发表校级或市级学术会议及以上论文、受理/授权各类专利;

3)乐于助人,有学生工作经验,在校期间任职四级学生干部及以上,当学年有任职者优先;

4)有志愿服务经历,累计志愿时长30小时及以上(按志愿汇志愿时长为准)。

本科生申报需满足第(1)项,具备(2)~(4)项中条件者优先。

2.本科生进步奖评选条件:

当学年必修课学分绩点较上学年提升20%及以上,按提高的百分数自高至低排序择进步大者奖励;其中大一年级学生为第二学期与第一学期成绩比较。申报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3.研究生评选条件:

参照《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

4.教师序列: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在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工作中投入较大,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者。如:积极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探索;所授课程在学生的课堂教学评估中多次获得优秀;指导本科生科创且学生获得一定级别奖项;积极给本科生开展兴趣引导类讲座;帮扶学院学习困难学生并取得一定成效等;

3)担任班主任工作且成绩突出。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在班级学生学业指导方面成果突出,所带班级学风好,成绩绩点高;班级建设效果显著,班级学生获得荣誉数量多、质量高,班级在校级及以上获得荣誉称号及奖励等;

4)在实验室教学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实验教学基本功扎实,实验教学手段与方法先进、有效,特色鲜明,教学效果突出;实验室教学实验建设具有特色,且当年度无重大实验安全事故发生等。

教师申报需同时满足第(1)项,以及(2)~(4)项中的任意1项。

5.党政系列人员序列:

1)全心全意服务于学院教育教学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

2)高效出色地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

注:奖教金名额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和评审情况,可以空缺。

(二)博世华域领跑奖(限研究生)

1)学习成绩优异,本专业排名前30%,本年度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2)参与过电动助力转向(EPS)、线控转向校企合作项目开发的同学为优先,校企合作对象包括不限于博世华域转向;

3)研究生在校期间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为优先;

4)具体细则参考南航能动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注:“航心”奖学金与其他所有奖项荣誉与奖金均可兼得,黎明奖学金、博世华域领跑奖、中国航发南方工业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申报审核及评审流程

(一)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填写《2024-2025学年特别奖学金汇总表(本科生)》(附件2)相应内容,务必注意填写格式规范,填写完成后上交辅导员,各年级负责核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2024-2025学年特别奖学金计分汇总表(研究生)》(附件3)相应内容,提交《2024-2025学年特别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附件4)及对应证明材料,要求参照研究生国奖通知,申请表及汇总材料一式两份。务必注意填写格式规范,填写完成后,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汇总;个人文件以“学号+姓名+奖项名称”命名。

3)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奖教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相应内容,填写完成后上报学院学工办(A10-511)。

(二)审核及评审流程:

1)资格审查。辅导员负责对材料和资格进行初审,学院负责复审,主要对参评资格、填写内容是否真实、填写格式是否规范进行审核。

2)学院组织评审会。评审委员会由设奖单位、南航基金会、能动学院教师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开展“航心”奖学金奖教金、黎明奖学金、博世华域领跑奖、中国航发南方工业奖学金奖教金的评审工作。

五、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111517:00前。

2.电子材料报送方式:

1)以本科生年级为单位上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干事李承阳老师汇总(电子版发送邮箱513893760@qq.com);

2)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汇总(电子版发送邮箱3458571564@qq.com);个人文件以“学号+姓名+奖项名称”命名。

3)符合条件的教师上报学院学工办(A10-511)。


附件1: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国奖评审细则.pdf

附件2:2024-2025学年学特别奖学金申报汇总表(本科生).xls

附件3:2024-2025学年特别奖学金计分汇总表(研究生).xlsx

附件4:2024-2025学年特别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docx

附件5:2024-2025学年奖教金申请审批表.docx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