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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2024-2025 学年研究生评优评奖细则

时间:2025-10-21作者:魏昭琦 审核:樊小杰 来源:能源与动力学院点击:215

一、评定比例:以研究生院给定名额为准

二、评定基本条件:

(一)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的具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籍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二、三、四、五年级博士研究生(五年级博士生仅限本科直博生)。
(二)一票否决,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当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1)在公开场合(含网络)发表有损党、国家、学校和学院声誉言论的;

(2)受学校、学院纪律处分者;
(3)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导师评价不合格者;

(5)当学年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6)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学院处分的;

(7)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8)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其它不具备参评资格的;

(9)有考试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课程记录和学术不端等情况者。

三、评定细则:

(一)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评价指标权重:

  权重年级

学习成绩

科研创新

学生工作

硕士生

40%

45%

15%

博士生

 

80%

20%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先进个人评价指标权重:

权重年级

学习成绩

科研创新

学生工作

硕士生

20%

30%

50%

博士生

 

40%

60%


(三)科研创新先进个人:

权重年级

学习成绩

科研创新

学生工作

硕士生/博士生

 

80%

20%

 

四、评分明细:

(一) 学习成绩:

1、学习成绩计算公式:

∑(各科成绩×该科学分)/总学分

2、考察科目换算方法:“优秀”折算为 90分,“良好”为 80分,“中等”为 70分,“及格”

为60 分。“通过”为 70分;“免修”为 80分。

(二) 科研创新:

(I)学术成果

其中发表论文、专利、专著等,以2024年 9月 1 日至 2025年 8 月 31 日期间,发表或已录用为准。评分标准如下,可累积得分:

1、 学术论文以及专利:

1) SCI一区期刊、授权发明专利且专利许可或转让到校金额50万元以上:150 分/篇

2) SCI二区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授权发明专利且专利许可或转让到校金额10万元以上:100 分/篇

3) 其它SCI期刊、授权发明专利:50 分/篇

4) EI期刊、重要核心期刊:25 分/篇

5) 一般核心、境外国际学术会议:15 分/篇

6) 境内学术会议、增刊、软件著作权:5 分/篇

说明:

A. 论文以校科技部发布的“科技核心期刊目录”和“自然科学类重要核心期刊”为依据;

B. 以上只计第一作者,按 100%计;论文作者如本院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第一篇以 100%计,第二篇及更多以 50%计(每篇论文除本院教师外,只取排名前一名的学生计分,其他情况不计分)。

C. 专利发明人排序本院教师排第一,学生排第二的以 100%计,学生排第三的以 50%计,以后排序不计分(每篇专利除本院教师外,最多取排名前两名的学生计分,其他情况不计分)。

D.境外国际学术会议,以研究生院登记备案为准。

2、学术著作:

参与编写的学术著作或教材必须为5万字以上,并有封面署名,以 50分/部计;

3、申请基金:(必须为第一申请人才生效)

1)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30 分/项

2) 校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20 分/项

4、其他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培育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候选人:150 分/项

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创新与创优基金:100 分/项

(II)竞赛活动

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级别认定表》(校教字(2013)106号文),计分如下,可累积得分:

1.Ⅰ级甲等:一等奖每项 50 分,二等奖每项 40 分,三等奖每项 30 分。

2.Ⅰ级乙等:一等奖每项 40 分,二等奖每项 30 分,三等奖每项 20 分。

3.Ⅱ级甲等:一等奖每项 30 分,二等奖每项 20 分,三等奖每项 10 分。

4.Ⅱ级乙等:一等奖每项 20 分,二等奖每项 10 分,三等奖每项 5 分。

5.Ⅲ级甲等:一等奖每项 10 分,二等奖每项 5 分,三等奖每项 2 分。

6.Ⅲ级乙等:一等奖每项 5 分,二等奖每项 2 分,三等奖每项 1 分。

说明:

A. 已补充认定的竞赛活动级别如下:

(1)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包含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数学建模竞赛、创“芯”大赛、机器人创新设计大赛、公共管理案例大赛、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电子设计竞赛、人工智能创新大赛、能源装备创新设计大赛、乡村振兴科技强农+创新大赛):Ⅰ级甲等;

(2)日内瓦国际发明展:Ⅰ级甲等;

(3)中国航空创新创业大赛、“创能杯”江苏省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江苏省研究生节能低碳科研创新实践与科技竞赛:Ⅱ级甲等;

(4)校“研究生创新实验竞赛”:Ⅱ级乙等(一等奖);

(5)校“天宫杯”研究生创新实验竞赛:Ⅱ级乙等;

(6)校优秀研究生创新团队:Ⅱ级乙等。

B. 如以团队参加竞赛获奖的,个人在团队中排名第二按照第一排名的50%计分,第三及以后排名按第一排名20%计分。

C. 其他未经认定的研究生竞赛活动,由研究生本人申报,经学院研究生教学委员会评审讨论,给予认定意见。

D. 学生作为指导老师身份指导竞赛获奖,获奖证书上排名第一以100%计分,排名第二的以50%计分。

E. 以上排名以获奖证书为准。

F. 同一项竞赛以最高项计分,得分不累加。

G. 其他研究生竞赛活动,由研究生本人申报,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给予认定意见。

(Ⅲ)荣誉称号

1、国家级荣誉称号(如: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小平科技创新团队等):150分/项,国家级荣誉称号提名:100分/项;

2、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等竞争性省部级荣誉称号:100 分/项;竞争性省部级荣誉称号提名:70分/项;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等指标性省部级荣誉称号:40 分/项。

说明:团队排名参考竞赛排名计分。以最高项计,得分不累加。

(三) 学生工作

(I) 任职加分

1. 学院团委副书记,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100 分

2. 学院学生党总支委员、党团支部书记、部长、班长:80 分

3. 部门委员(干事)、副班长、党团支部副书记:40分

4. 五好导学团队负责人、班委、党支部委员:20分

5. 研究生工作室安全负责人:10分

说明:在校级学生组织中任职的按学院对应职务等级的120%计分。任职满一学期即可申报,具体学院会公布学生干部认定名单,以此为准。只计最高分项,得分不累加。

(II) 活动加分(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1. “611杯”第二十六届研究生学术论坛主会场开幕式参会:10分;

2. “611杯”第二十六届研究生学术论坛分会场参会:10分;

3. “611杯”第二十六届研究生学术论坛分会场实验室参观:10分;

4. 作为分享人的各类经验分享(如考研经验分享、研思工程、研途悦享会、五好导学团队等:10分/次;

5. 作为主讲人参加研究生情境微党课、支部书记党课展评活动:10分/次。

说明:活动加分可累计,积分上限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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