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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江苏省航空动力系统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5-09-29作者:马远 审核:高希光 来源:能源与动力学院点击:274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校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的运行建设,支持创新基地开展具有前瞻性自主选题研究工作,提升创新基地的原始创新能力,现发布江苏省航空动力系统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项目申请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

开展符合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发展规划的创新课题研究以及促进其水平提升的科研活动。(申请指南见附件1)。

研究周期:1.5年(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资助经费:5万/项。

研究成果要求

每个研究课题必须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需将重点实验室作为署名单位之一(中文:江苏省航空动力系统重点实验室;英文:Jiangsu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Aerospace Power System)。项目执行期内须在实验室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一次,作为验收条件之一。

资助项目的有关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总结、鉴定及成果等,均须按规定标注实验室名称(中文:江苏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编号XX);英文: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und of Jiangsu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Aerospace Power System (Grant No.XX))。未标注的,项目结题时不计入成果。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为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内人员,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


二、评审流程及原则

1.实验室接收到开放课题申请后,将组织有关专家或学术委员会委员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并汇总评审成绩。

2.评审原则:优先资助具有创新意义的课题以及具有较强科研实力、能够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申请者。

3.对于第2或第3次申请者,前面课题的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决定是否资助的重要参考。

4.确定资助名单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正式通知申请人(cepe.nuaa.edu.cn)。


三、经费开支范围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内容。

项目经费开支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不得开支有工资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经费,不得偿还债务,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


四、注意事项

(一)限项要求

1.申请人同一年度限申请1项。

2.有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在研项目者不得申请。

3.有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延期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4.已经获得过各类资助的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重复申请,违反上述规定者必须退回研究经费,且3年内不得申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类项目。

5.3年内有省部级项目、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二)时间要求

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251017,项目申请人须填写申请书(见附件2),通过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集中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材料要求:申请书纸质版二份,电子版一份,纸质版需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国强

电话:15250952865

邮箱:ygq@nuaa.edu.cn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A10号楼625办公室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

附件:

1.开放课题项目申请指南

2.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书

江苏省航空动力系统重点实验室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开放课题项目申请指南.docx

附件2: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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