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附件1)文件规定,学院将开展2022级和2023级本科生志趣特长类转专业工作,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组
为确保转专业工作有序进行,我院拟成立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高希光
组员:杨荣菲、刘璐璐、王彬、王春华、王源隆、张钦尧、李承阳、张书菡。
工作组联系人:张书菡,电话:84892064(周二、四、五在明故宫校区A10-503)、52119864(周一、三在将军路校区学工楼108)
二、具体要求
1.转入专业为与学生志趣、专长相关专业。
2.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不得申请。
3.申请学生平均学分绩点达2.5,已修读课程均需通过,专长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4.转专业的学生须获得当学期培养方案要求的应修学分,当学期所修课程均需通过且无补考,学习情况及综合表现考核合格。
三、时间安排
(1)2024年5月6日8:00-5月11日17:00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志趣特长类转专业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2),将转专业申请书、加盖公章的成绩单、转入专业(方向)相关领域两名以上校内专家(至少一人为教授,并担任学术导师)的推荐信及证明其志趣专长的相关材料(包括获奖、鉴定证书、发表论文等)汇总成一个PDF文档以附件形式上传;并将纸质申请表(见附件3)、成绩单、推荐信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工作组;
(2)2024年5月14日17:00前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同意转出学生名单;
(3)2024年5月15日—5月31日,接收学院对申请学生的志趣专长情况进行面试及认定(确定面试名单后公布面试要求),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后在新教务系统中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
附件2:转专业操作手册—学生版.docx
附件3:志趣专长类转专业申请表.doc
能源与动力学院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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