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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时间:2023-11-17作者:院团委 审核:樊小杰 来源:能源与动力学院点击:299

全体本科生:

经研究并报请院党委同意,定于202311月下旬召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为做好大会筹备工作,现将学代会代表推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本次学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学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学生代表大会,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学院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名额分配方案

以年级为选举单位,全日制在读学生总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对代表名额进行分配,代全学院拟产生学代会正式代表43人。其中,校、院学生会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比例不少于代表总额的25%,同时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三、代表产生办法

各选举单位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自主报名与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报学院党委同意后,由各选举单位班级、学生会组织选举,差额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差额比例不少于20%。经各选举单位审核同意和公示后报送至学代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将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后确定代表名单。

程序如下:

1.自主报名

各院团委、学生会要积极发动本院学生报名参选代表,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自主报名与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个人意愿。

2.民主选举

报名工作结束并报各院团委同意后,通过班会、年级会等全体同学会议的形式组织投票选举,差额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差额比例不低于20%

3.公示阶段

代表候选人需填写代表信息登记表(见附件)。请各年级于111824点前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有关登记表报至学院学生会邮箱28945598541@qq.com。各年级需附上关于代表产生过程的说明。学院学生会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统一公示。

本次大会是全院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请各年级中心组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希望广大同学关心、支持本次大会的工作,共同努力,推选好学生代表,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附件:

附件1 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各年级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 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年级代表候选人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3 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docx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学生会

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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