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校教字〔2022〕3 号,附件1)文件规定及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特殊类型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能源与动力学院将开展2023年特殊类型转专业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组成员
组 长:高希光
组 员:杨荣菲 刘璐璐 王 彬 王春华 王源隆 张钦尧 刘 可 崔一凡
二、申请对象
转出学生:2022级、2021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转入学生:2022级、2021级在籍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志向明确;
2.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3.受到学业严重警示且未达到退学要求的学生或不适合在现专业继续学习并经学院审定认可的学生;
4.教改班学生申请特殊类型转专业,须提前退出教改班;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申请特殊类型类转专业,学校将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受处分且未解除的;
(2)在休学期间的;
(3)有转学经历的;
(4)国家规定的其它不得转专业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转专业范围受限:
(1)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
(2)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3)国家规定的其它不得转专业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8.转专业被批准后,编入下一年级学习,不得放弃,在校期间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四、时间安排
1. 学生申请
9月13日8:00—9月15日17:30,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书(格式不限)、成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
2. 转出学院审核
(1)9月19日前,学院对申请学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学院通过审核的人数不超过报送教务处学业严重警示(第一次)且未达到退学要求的学生人数的30%。学院以学生获得的学分与培养方案中该年级建议应修学分所差的学分数,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通过审核名单。
(2)通过审核的学生下载附表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完成填写,转入学院意见栏在面试时由转入学院负责填写。
3. 学生处评估
9月20日—9月22日,学生处组织学生进行职业兴趣评估(评测系统登录方式另行通知)。
4. 转入学院考核
9月23日—9月28日,转入学院对申请转至本院的学生组织考核面试。学生参加考核时,须向学院提交附表2和其他要求材料。面试结束后,转入学院在附表2填写综合意见,面试专家在综合意见后签字。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后,转入学院须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并于10月8日前将附表2提交至教务处(明故宫综合楼400)。
5. 教务处公示
10月13日前,经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能源与动力学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