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同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潍柴动力奖教金。根据学校安排,其中科技创新类奖教金由科研院牵头组织推荐,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额度
用于奖励科技创新成果突出、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教师,每年不超过10名,每人1万元。
二、申报条件
获得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前沿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
2.围绕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卡脖子”难题;
3.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相关成果成功转化,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推荐与评审
潍柴动力科技创新类奖教金每年评选一次,该奖候选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推荐:
1.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推荐;
2.院士推荐;
3.三位教授专家联名推荐。
推荐人(推荐单位)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科研院对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最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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