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合作
各位老师:
专利授权后,每年需缴纳相应的年费。如未按期缴纳或缴纳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超过6个月则专利权丧失。
学校将于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开展2022年度民用专利年费缴纳工作。
请发明人务必仔细阅读缴费指南,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批次缴费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25-84892950
能源与动力学院学科科研与保密办公室
2022年度缴费指南.pdf
附件1 缴费清单-横向经费-专利权维持案件2021.xlsx
附件2 缴费清单-横向经费-等年费滞纳金案件202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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