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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1-09-24作者: 审核:王霄 来源:能源与动力学院点击:2040

各相关研究生年级、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2021年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要求组织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办法

2021年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原则、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名额分配办法、奖励标准、评审程序、评审要求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和《2021年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2)执行。

二、时间安排

1924日前,学院公布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组织研究生申报;

2105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

3101117:00前,学院公示拟推荐名单;

41025日前,研究生院公示审核的获奖候选人名单;

51030日前,学校公布获奖名单。

三、申请流程及材料提交要求

1、个人申请。

学生个人提交《自评表》(附件3)《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面上申请表》(附件4)或《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申请表》(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自评表》本人签名需用手签。申请表、自评表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仅需纸质版)用回形针等方式夹好(需要入档不能用订书机或双面胶)。申请表中论文每项明细需标注其级别,如SCIEI等证明材料只需一份,需要装订。

2、班级汇总上报。

请班长收齐本班所有申报材料于10517:00点前上报院研会学术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linhuachuan1@163.com:个人电子材料以“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文件夹,对应表格以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面上或专项)申请表“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自评表”命名;班级打包文件以年级-班级-国奖(如:18-205-国奖)命名。纸质版交至A10号楼237林华川同学处。

3、学院材料审核,组织评审及公示。学院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组织院内评审并公示。

4、研究生院审核,公示。

四、有效证明材料要求

1、成绩:教务系统所查成绩的截图或打印的成绩单等。

2、期刊论文:录用通知、论文首页、图书馆网站或其他学术网站的检索信息等,需能够有效证明录用/发表时间、期刊、作者位次,与本院教师合作发表的须用记号标出教师姓名,论文原件不计,请在相关证明材料空白处标注论文等级以便核对。

3、会议论文:录用通知等,需体现会议地点、会议时间,论文原件不计;境外国际学术会议,以研究生院登记备案为准。

4、专利:授权通知书,仅有受理通知书、专利号不计。

5、竞赛获奖:获奖证书,并体现团队内排名。如有特等奖的比赛,特等奖分数按一等奖计算、一等按二等,以此类推。

6、基金:能够证明作为第一申请人主持基金的文件截图等,并提供基金号。

五、评分细则补充说明

1、本次评奖所有参评学术成就均应为相应学段入学至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21/10/5)期间取得。

2、学习成绩以教务系统数据为准,按照相应公式计算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3、学生合作发表的论文只计第一作者;与本院教师合作发表的论文,除去本院教师外,只取排名第一名的学生(该情况下,第一篇分数以100%计,第二篇及以后分数以50%计);论文等级按照附件中的期刊目录认定,会议论文按照会议举办地认定;期刊目录中未收录的论文,由工作组讨论认定。

4、授权发明专利取排名前3者进行加分,1项授权发明专利最多可加分两名学生。具体为:学生为第一作者,该生以100%计;本院教师排第一,排名第二的学生以100%计,排名第三的学生以50%计;本院教师排第一、第二,排名第三的学生以100%计;第一作者为学生,本院教师排第二,排名第三的学生以50%计;第一作者为学生,排名第二的学生以50%计。

5、学生工作中任职加分只计一项最高加分项。

 

能源与动力学院

2021924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1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pdf

附件2:2021年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pdf

附件3:自评表(2021版).doc

附件4: 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面上申请表.docx

附件5: 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申请表.docx

附件6:能源与动力学院2021年国奖名额分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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