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能源与动力学院关于创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意见》要求,经党支部自主申报、院党委会审议决定,确定燃烧传热与热能系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车辆工程系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为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资助培育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 序号 | “双带头人”工作室名称 | 
| 1 | 燃烧传热与热能系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 
| 2 | 车辆工程系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院党政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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