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字[2011]22号,2013年6月修订)
为使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规范化,确保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学位〔2010〕49号),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是与应用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点不同。专业学位硕士侧重于应用领域,主要为企业和相关单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所从事领域要求的专业知识、具备从业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担负设计、实施、研究、开发、管理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
3.具有较强的应用专业外语的能力。
二、培养方式及学制
1.采用课程教学、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课程设置应体现本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突出实践课程和专业实践。
3.实践教学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4.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学位论文由校内相应学科、专业点安排具有实践经验的研究生导师(下简称校内导师)与企业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联合指导教师(下简称校外导师)联合指导(下简称双导师指导)。
5.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半。所有课程的学习必须在第一学年内完成。进行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提前答辩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具体按学校《研究生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管理规定》执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答辩,可申请保留答辩和学位授予资格,获批准后,办理离校手续。但保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具体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三、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应针对工程技术特点和企业需求按专业领域设置。各专业领域可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各类课程的内容和学分,以满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和能力要求。
课程内容应具有宽广性、综合性和相应的深度,应能反映当代应用科学技术发展前沿或管理的最新水平,满足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及必修环节(A类)和选修课程(C类、E类、F类)两种形式。各类课程的学分要求见下表。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总学分要求为:最低30学分,最高34学分。
每门课程必须进行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核的具体要求按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及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学分要求
| 0852工程硕士 | 0251金融 0352社会工作 1251工商管理硕士 1252公共管理 1253会计 1256工程管理 1351艺术 | 0551翻译 | |
学术活动(环节)(A类) | 1 | 1 | 1 | |
学位论文开题(环节)(A类) | 1 | 1 | 1 | |
专业实践(含实践课程)(A类) | 4 | 4 | 4 | |
思想政治理论课(A类) | 3 | 3 | 3 | |
专业学位英语(A类) | 2 | 2 | 11 (含专业二外) | |
数学类课程(A类) | 2 | 2 | 9 | |
专业学位课程(C类) | 7 | 7 | ||
公共实验(E类) | 2 | 10 | 10 | |
选修课程(各类) | 8 | |||
总学分 | 30 | 30 | 30 |
注:校外教学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公共实验、学术活动不作统一要求,但总学分不变。
1.必修课程(环节)(A类,13学分)
(1)学术活动1学分
(2)学位论文开题1学分
(3)专业实践(含实践课程)4学分
须至少含有16学时由企业导师授课的教学内容。
(4)思想政治理论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2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或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学时,1学分
(5)专业学位英语32学时,2学分
要求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外文资料。
(6)数学类课程
高等工程数学32学时,2学分
2.选修课程(C类、E类、F类,≥17学分)
C类:专业学位课程 ≥7学分
E类:公共实验课程
工程硕士必选2学分
F类:任选课程
①开设的前沿讲座类课程中,须有企业专家参与讲授的专题。
②各类课程均可作为任选课程。
四、实践性环节
1.专业实践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与专业实践。参与实践的时间不少于半年。专业实践的内容应结合企业的需求,在学校和企业“双导师”的共同指导下进行选题、开题和论文研究工作。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与专业实践期满,需撰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下简称《实践报告》),总字数不少于5千字。《实践报告》由校内、校外导师分别进行审阅并打分评价。
(3)《实践报告》的考核标准主要依据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实践单位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取得的成果、对所参与项目的工作业绩、研究成果、对所从事的实践工作体会和总结的深度等进行评分。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校内导师、校外导师的评分各占专业实践成绩的50%。该成绩达到或超过60分,则取得专业实践的4个学分。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学校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要求和安排,由校团委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部署,各学院安排。
五、学术活动、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参加校、学院、系(所)组织的有关学术报告和其他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等学术活动。其中参加校科技部门、研究生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会不少于5次,且至少参加一次企业专家报告会,方可取得学术活动1学分。
2.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与应用价值,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3.应在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完成并提交“课题论证报告”。
4.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要求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各学院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对每个硕士生德、智、体、美的全面考核,具体按学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学位论文工作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执行。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校内导师、或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联合指导下,由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管理、文学、艺术等。
3.为确保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论文质量,学位论文必须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论文应强化应用导向,形式可多种多样。鼓励结合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撰写论文。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重在考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应能体现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运用本领域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工程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艺术类还须有作品展演。
4.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论文中的参考文献应不少于2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篇。
5.学位论文的评阅及答辩。
(1)论文评阅需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3)论文除经校内导师写出评价意见外,还需由2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
(4)答辩委员会应由3~5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工作参照学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答辩工作程序》、《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执行。
七、学位授予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课程(环节)考核并取得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践并取得相应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发给全日制专业学位证书,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八、其它
1.各领域硕士生课程设置详见学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有特殊培养要求的领域,可依据本总则制订具体的培养方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3.本培养方案总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